成都练律师
发表于 2021-8-5 23:11
jetlee1234 发表于 2021-8-4 13:54
感谢分享
相逢就是缘分,哪怕网络相逢也是有缘
2000万分之1的概率
成都练律师
发表于 2021-8-5 23:18
木子鼠 发表于 2021-8-5 03:59
看到这个帖子又在割孽我战战兢兢帮朋友问个问题 因为楼主帖子里刚好没有这点
那就是离婚协议关于双 ...
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顶楼说了,离婚和财产分割是可以分开处理的。
就财产问题单独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根据离婚协议,把房屋所有权判决给一方。
人们说的过户,是指物权的确认。
司法判决文书,同样可以当房本使用。
到贷款还完以后,对方不配合不动产登记簿的更名,可以凭判决书申请强制过户,并不需要对方到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成都练律师
发表于 2021-8-5 23:20
caijiaty 发表于 2021-8-5 21:58
转所快而多,才是基本功。
不和你吵了,累。
改正错误了就是好孩子。
木子鼠
发表于 2021-8-6 00:41
成都练律师 发表于 2021-08-05 23:18
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顶楼说了,离婚和财产分割是可以分开处理的。
就财产问题单独起诉,请求人民法院根据离婚协议,把房屋所有权判决给一方。
人们说的过户,是指物权的确认。
司法判决文书,同样可以当房本使用。
到贷款还完以后,对方不配合不动产登记簿的更名,可以凭判决书申请强制过户,并不需要对方到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主要手上就一张a4纸的协议
还要等20年怕这张纸效力法院不认
听了律师朋友的话今天多吃了一碗饭 谢谢普及
聚贤张律师
发表于 2021-8-6 07:04
成都练律师 发表于 2021-8-5 23:20
改正错误了就是好孩子。
改正错误就是好孩子,不过认识还是需要提高这个不是吵是有益的探讨,希望你能坚持,苦练基本功,与人为善成为一个像老练一样出色的律师,加油,我看好你哟
聚贤张律师
发表于 2021-8-6 09:21
聚贤张律师 发表于 2021-8-6 07:04
改正错误就是好孩子,不过认识还是需要提高这个不是吵是有益的探讨,希望你能坚持,苦练基本功,与人为善 ...
还是和菜律师道个歉,我可能语气重了点,不过我是真心为了律师职业群体的形象着想,老菜,我知道你苦,律师行业艰难,四年入不敷出,挺难为你的,出来诉诉苦,别一天到晚闷在家里上网,会关坏的,出来散散心,这样改天我请你吃个饭,咱把练律师叫上,老练理论实务都很扎实,咋们一起取取经学习学习,我也可以把我的实务经验和你分享,另外我也可以给你介绍一个有大量诉讼实务的岗位给你,愿砥砺前行,不负初心
heguofan
发表于 2021-8-6 10:24
看完了,深有感触。让我想起那句话:不要用你的爱好去挑战别人的职业,真正的律师辩论确实不一样,每句话每个字都很严谨,相比而下,懂王就是胡搅蛮缠,打胡乱说,强词夺理,找不到其他形容词了。高下立判。
heguofan
发表于 2021-8-6 10:27
聚贤张律师 发表于 2021-8-6 09:21
还是和菜律师道个歉,我可能语气重了点,不过我是真心为了律师职业群体的形象着想,老菜,我知道你苦,律 ...
不懂就问哈,你说那个有大量诉讼实务的岗位是不是要出庭辩护那种?如果是,麻烦你就别介绍了,这不是耽误人吗?
聚贤张律师
发表于 2021-8-6 11:04
heguofan 发表于 2021-8-6 10:27
不懂就问哈,你说那个有大量诉讼实务的岗位是不是要出庭辩护那种?如果是,麻烦你就别介绍了,这不是耽误 ...
大家都是从不懂不会过来的,没有实务接触和医生一样都是做不好的,实务开始会有人带和监督的,指导下慢慢提高。我们开始一样是什么都不懂都懵懂的,那怕今天需要学习的地方还很多,还是要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都需要个起步阶段,无法直接跳过的。
想起就老火
发表于 2021-8-6 13:12
一开始很明显懂王说不赢了就挑拨人家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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