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65229175
发表于 2016-9-22 01:21
所以现在掉了东西不还也是可以理解的,哈哈哈
fayesong
发表于 2016-9-22 01:23
记得以为看湾湾的新闻,拾金不昧,非恶意占有,他们的法律是支持收取“保管费”的,按照你物品价值的百分比来收,我觉得这个完全可取。
其实我也问过律师朋友,我国的物权法也有类似的条款,只是没有普及和执行比较有难度(你懂的),有法律界的大神来普及下?
dongmsky
发表于 2016-9-22 02:20
前年把5S落在出租车上了。最后承诺给1000元,司机才接电话给送回来。。
没什么好说的,个人掉东西,没什么好抱怨的。
胖次超人
发表于 2016-9-22 08:18
之前我老爸来成都工地做活路,就在干完活准备回家那天就因为事情多东西也多就把手机落在门卫那里了,一个几百块钱的手机,门卫整死不承认捡到了,给他说了要好多钱才拿出来也不承认,手机里有很重要的联系人又要急着赶车,但是人家就说没捡到,后头直接给他名盘说给几百以后才不装怪了,原来一个烂手机还被他藏到地下室的,真的是不晓得说啥子了…
成都机友数码
发表于 2016-9-22 08:35
好人不好做,这女的就一傻逼!
默默、
发表于 2016-9-22 09:24
所以现在不归还才是对的。直接自己用或者卖了。
好人的心就是这样被伤的。既然你都掉了。人家送不送都是人家的事
电线塔上的乌鸦
发表于 2016-9-22 09:43
周公子 发表于 2016-9-21 22:07
这个事情,我觉得,换成以前,都要说司机不该要钱之类的话
现在清一色的站到司机这边,说那个婆娘自私之 ...
确实 ,而且这个婆娘来以为自己多对的
ㄗs.花落無聲
发表于 2016-9-22 10:22
说好的事情都不愿意给,真是又装逼,人又贱,用锤子6,不用手机好了
飞哥512
发表于 2016-9-22 10:53
自己的手机应该主动去取,见面再表示感谢,但是这个机主真的奇葩。
realchicheng
发表于 2016-9-22 15:20
asd3356218 发表于 2016-9-21 19: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女人就该被万人骑
那还不shuang死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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