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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7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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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乐山市 电信
基本案情
2023年4月,甲物流公司雇员王某驾驶投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身亡,被认定为工伤。王某亲属起诉甲物流公司及乙保险公司索赔雇主责任险赔偿金50万元。甲物流公司主张以其他保险冲抵赔偿,乙保险公司则以“合同相对性”和“责任未明确”为由拒绝赔付。
判决结果
法院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认定:
甲物流公司怠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且工伤责任已通过生效判决确认,构成“怠于请求”。
王某亲属有权直接要求乙保险公司支付50万元保险金,甲物流公司无需重复担责。
争议焦点:合同相对性VS雇员直接索赔权
雇主与保险公司的常见抗辩漏洞
1、雇主的“甩锅”行为:
部分雇主试图以其他保险冲抵赔偿,但法院通常要求其先履行对雇员的赔付义务,再向保险公司追偿。
2、保险公司的“程序壁垒”:
保险公司常以“合同相对性”抗辩,但若雇主责任已明确且怠于理赔,该理由不成立。
保险公司若主张“事故证据不足”,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提供监控录像、现场勘察记录)。
雇员如何高效维权?
1、固定证据链:
保存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单据等,证明雇佣关系及损害事实。
2、书面催告雇主:
要求雇主限期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留存沟通记录。
3、直接起诉保险公司:
若雇主不配合,可依据《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起诉保险公司,或合并起诉雇主与保险公司。
总结:雇员能否直接索赔雇主责任险,关键在于雇主是否积极履行义务及赔偿责任是否明确。司法实践中,法院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权益,对“怠于请求”的雇主和“程序壁垒”的保险公司予以严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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