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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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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乐山市 电信
(一般购买流程都是系统勾选或者保险公司让你系统勾选,不会强制弹窗一类的强制观看,毕竟这个有违人性。然后等出险,保险公司会议拿这个说事情。部分高金额标的要求双录告知,这种销售误导不多。即使双录中有误导也是保险公司的把柄。为了搞清楚合同,一般推荐先不投保和算价,直接看合同内容,这种非投保看内容行为,保险公司也没法说明他给你解释了合同内容和可能存在的争议。ai可以解决知识全面问题,解决不了如何做和人性博弈问题。也有保险公司拿案例专门训练内部ai程序来协助减损和拒赔。公开ai程序中保险公司不会大发慈悲去给自己养一个巨寇,在获得数据这个层面就断了,既然没有数据再好的ai也不会有训练成果。某某大公司ai输出的内容版权属于某某必胜客,有兴趣的可以去搜索下。)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黄某在线上投保某保险公司承保的“百万住院医疗保险”。保险期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保险合同中规定:重大疾病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重大疾病住院津贴为120元/天,年度累计180天为限。
2023年12月,黄某突发心梗住院治疗,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6000余元。2024年1月,黄某接受心脏治疗手术,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1.3万余元。两次治疗后,黄某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2万元。该保险公司则认为,黄某在投保之前存在既往病史未如实告知情况,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黄某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投保人采取线上方式投保时,相关智能核保操作流程,由保险公司设置,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能否完整点击所有健康选项、是否掌握足够的医学知识和能否明确区分不同疾病的归类,保险公司对此应当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根据黄某的投保过程看,其在智能核保中已经勾选了“心脏及血管疾病”的相关内容,已经基本尽到了如实告知义务,未能勾选高血压的相关选项是因为在线问卷的选项设置不够清晰,而非黄某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被告的辩解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该保险公司支付黄某保险理赔2万元。
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6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对免责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和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作为消费者,在购买线上保险要谨慎理性,细阅合同条款、健康告知及投保须知,了解关键信息,如实填健康状况。
案件来源:焦作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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