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4-12-11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16年温江我们家拆迁,只拆了宅基地,没有征收田,没有要安置房子,要的货币补偿,然后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在外面买商品房,回来买的同村村民的安置房,签的公证协议,然后过了几年,今年身份证到期去补办身份证,说我户籍地变更了,原来的被拆迁的村地址已经没有了,要去派出所更正了才能补办,我拿着买的安置房合同去派出所补办他们说你的是买的安置房不是村上的安置协议落不了户,又因为我在新都买了一个老破小商品房所以也落不了集体户,前两年征收了两亩田给父母一人买了一份征地社保,就剩下还有两亩田没有被征,被政府租用,一年2400一亩租用。
现在就是有三个问题
1,我不想把我和父母三个的户口上到新都的商品房,我害怕以后温江这边田的再次征收福利没法享受,村上和派出所说的含糊其辞,我也理解不到到底有没有影响以后征收待遇
2,如果户口迁移了,父母原有社保和医保有没有影响,原有的在这个本地社区享受的一些福利补贴有没有影响,以后办事是回原来的住址办还是怎么。
3,如果不迁移,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落户到这个村社区呢
麻烦大家帮我分析分析呢,这两天跑了过后我也没有整清楚,说的有点不清楚的地方大家包涵

|
友情提示:发言及回复仅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