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4-8-16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山西省 移动(全省通用)
单位裁员,目前基本上最后走的途径就是(协商后)以员工主动离职的方式解除合同或者不续签(书面解除合同原因方面)。
单位并不是n+1就能强制解除合同,这个本质上是互相协商的结果(或者是行业约定俗成)。
下面说一下单位为什么要赔偿的原因(哪怕合同到期)。
假设不赔偿,单位强制解除合同裁员,那么必须配合社保保险,员工就能领取到不低的失业保险金(正规公司如果是按实际收入缴纳的话,失业金也会相应增加)。
这样的话,公司跟社保矛盾就加剧了,一般公司是不愿意去硬碰社保局的。
(补充一句,劳动合同规定,离退休年龄小于五年的,不得辞退,其实也是这个原因,这个年龄辞退,很多员工可以一直领取失业保险而且还可以领几年,社保局是不愿意这种事情发生的。)
所以,遇到裁员,员工不要以为n+1是公司福利或者仁义。他是不得不这样干的。
。。。。。。。。。。。。。
以往就业形势好的时候,裁员获得赔偿甚至被看成福利,但这两年的情况,作为员工,能争取的尽量争取吧,上面原因可能是你争取这个福利的最后保障。
|
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
友情提示:发言及回复仅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