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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0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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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联通
请您确认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房屋位于彭山区锦江镇莲花村恒大金碧天下拓地15栋2单元XXX号房,面积约:139.2平米,成交价:670000元,(大写:陆拾柒万元整人民币)定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人民币)(房东XXX不卖此房定金双倍返还),买家不买则定金不退,卖方负责结清交房之前的水、电、气、物业费。卖方仅需支付中介费6700元,其余费用均由买家承担,剩余的购房尾款买家这边再协商贷款或者全款,双方约定在2024年5月31日前配合完成过户手续,若买家超时无法办理,则视为买家不买。请卖家XXX确认,身份证号:XXXXXXXXX,回复确定同意以上协议出售此房,收定为准并发此协议待房东确定同意出售后由XXXX将诚意金转定金生效(以转账凭据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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