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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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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 移动
2004年购石羊场安置房一套,总金额8万。付了7.2万,签了协议,余款8000千后面办证付清。但是自2008年开始要求卖方配合办理房产证,卖房以房价上涨为由,需要增加差价,协商未果。后面几年也催促几次,但是都没有实质性进展。期间,卖房的女方去山区自驾旅游,与几个闺蜜一行,或死或伤,女方成了植物人,至今仍在养老院。这个变故导致办理卖房男方作为手续难办理由,一直拖着不办理。直至2019年底,卖房男方破天荒主动要求办理房产证,要求增加5万,后谈判3.2万,我们希望结束这15年的闹剧。男方这次如此配合原来是走投无路,癌症中晚期,没有办法才主动愿意配合,我们这十多年一直催促,都没有用,没有谈拢,后面过户还出幺蛾子,臆想乘我们不在,卖掉房子,这当然不可能,这也是后面办证工作人员给我说的。去年,在楼下,队上听说这原房主,在2021年初就癌症去世了,留下植物人原配老婆还在敬老院。当然,他老婆成为植物人后,这男方他又组建了新的家庭……总之,这安置房买卖被这卖房的男主拖惨了,如果不是他的绝路,估计至今,他也不会给我们办理,人心之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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