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正式开始施行,意味着今后微信、微博等记录也可以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微信作为当下最为常用的通讯工具,什么样的微信记录,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呢?最新法律要点,总结归纳以下几点: 一、微信证据的表现形式 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 1、文字微信记录。 包括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文字、发送的文本文件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等以文字形式存在的信息。此类记录是微信中最常见也是最多的内容,例如常见的“微信借条”。 2、图片微信记录。 包括在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图片以及使用的各类表情。 3、语音微信记录。 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以语音形式存在的信息。 4、视频微信记录。 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 5、网络链接记录。 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发送的网络链接,此类微信记录的最大不同是链接的内容是提前由第三方或者发送方制作的。 6、使用支付、转账、红包功能时产生的支付转账信息,这一微信证据类型主要在使用微信支付功能时产生。 二、如何保存微信证据 收集证据的方式和程序已有较清晰的规定,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并不熟悉具体操作步骤,仅提供打印件或截图,很可能不被法庭认可。收集电子数据的程序、内容、方式等直接决定了这个证据自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 三、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1、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陆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2、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3、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那么大多数人反映,微信好友很多聊天内容也很多,时常清理微信内容,没法保存那么多或者那么长时间的信息。 “一键瘦身”“垃圾清理”等自动清理功能要慎用,一旦有金钱往来,微信记录必须保存原始记录,仅有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转账记录等要注意保留,不要随意删除。发生金钱往来时,第一要注意明确对方身份,第二要明确用途,备注时注明转账用途;第三要保留好记录。此外,还可以辅助电话录音、催款短信、借条等证据,形成相互补充印证的证据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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