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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5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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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东省东莞市 电信
就我买车的事情,昨天深夜依旧未能达成协议,今天正式立案了
作为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地失信于人,不能积极兑现承诺;作为门店,一味地想逃避的责任。那只有对不起了,只能以金融诈骗、合同诈骗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查
8月30号,第一次报警,由于时间较晚,派出所建议第二天先协商处理
8月31号,第一次协商,家属意见不立案,给他们时间慢慢退还,门店同意家属意见,受害方(不止我一个人)不同意,协商未果
9月2号,第二次协商,家属提出每个受害方先偿还2.5万,剩下的2个月内还清,门店同意,其他受害者同意,我不同意,(他们就3万多,而我10多万),协商未果
9月3号,第三次协商,家属和门店共同提出,8号到账4万用作购车首付,其余购车差额由门店做为担保,提供免息贷款,其余差额2个月内还清。第一次达成协议。
9月8号,与门店签的购车协议,并且提交贷款申请。但是,家属承诺了4万迟迟到不了账!
9月9号,电话沟通,周六(11号)支付4万
9月13号,要求家属兑现承诺,再次失信(周末有其他事情,就没有去办这个事情,另外,期间所有的事情都是我的委托人在办理)
9月14号,与家属沟通,不能兑现承诺,于是我方再次报警处理。三方第四次协商,家属和门店提出周六(18号)退还6万,并且门店全额退还定金。我方不同意,协商未果,于是我方当场要求立案侦查。
在几次协商的过程中,门店虽然一直在强调自己愿意承担责任,但仅仅是愿意承担人道主义上的责任,丝毫不提及法律上的责任。而家属,几次三番的失约,就想拖延下去,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个受害者收到一分钱。本来就没想过要立案的,最多就是走一下诉讼程序,但是家属方和门店的态度让我极其不爽,当一个人的信任和耐心被消耗殆尽的时候,就不会考虑其他人的感受了。人都是有自私心的。
对于我来说,立案侦查是最有利的,这个完全是刑事案件了,只要公安机关把案件调查清楚了,我这边就可以直接申请民事赔偿了。相对于诉讼程序,我方是不用参与调查取证的,只用配合就可以了。另外,一旦家属不能履行赔偿责任,我可以追究门店的责任,要求门店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我的损失。(这个员工期间所有的行为,都可以认定是代表门店,属于职务行为。在法律上还有一个名词,叫做表见代理)
已订好今天下午的飞机。成都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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