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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6 22:5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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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云南省玉溪市 电信
在你发帖前大约6-7天,这个小微商户已经被清退了。
小微商户的管理条例写的很清楚哈,这个用户组和认证商户有很大的区别。需要报案我们仍然配合公安机关提供过去入网资料。三、免责声明
1.小微商户所发布商品信息,网站仅对其信息合法性进行抽查审核,不对其经营行为进行担保、保证。
2.为了维护买家权益,平台不倡导先款交易,但提供资金监管通道服务,即买卖双方协商好交易细节后,将货款支付到网站,收货后网站放款至小微商户。
3.小微商户出售违法、违禁物品,或有交易投诉涉及假冒伪劣商品时,由网站版主会议对其违规程度进行合议,将根据违规程度处以警告、禁言以及封号处理并不退还小微商户服务费。
4.小微商户的商品质量、售后等交易纠纷,由买家和小微商户自行协商解决,涉及小微商户责任而拒不履行义务的,或小微商户违法、违纪行为的,网站可配合执法机关提供其注册、认证信息。
5.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方向,禁止以签名、头像以及其他自定义标识冒充“小微商户”“认证商户”“小编”作为营销手段诱导用户;禁止回帖跟帖广告灌水;禁止小微商户在他人帖子回帖广告。 清退他之后,专门在管理条例加了这一条:
四、小微商户限制发布的内容
……
2.第三方平台的分销二维码、淘宝客等链接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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