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该条,若被继承人生前无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方能适用法定继承。 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根据该条,乙某和丙某应在继承甲某遗产的同时承担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和税款,继承的遗产应优先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和税款,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继承人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以不超过其实际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 父母如果去世,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遗产,但同时还需承担父母生前所欠的债务,除非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遗产。法律同时规定,对经询问是否放弃继承未作明确表示的,视为不放弃继承。当然,继承人承担债务的范围是有限的,应当以其所继承遗产的价值为限,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则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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