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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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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云南省
五、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推进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改革。全省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中的公费学位名额,根据初中学校在校生人数、办学水平、学校体育考试成绩等按比例合理分配到招生服务区域内的初中学校,并按指标足额录取。各地应从2020年起逐年提高招生计划分配比例,到2023年实现100%分配到校。每年分配的指标应作动态调整。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非公费学位,可按批准的规定比例跨区域招生,但需在5月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纳入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采用校内选拔方式,依据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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