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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0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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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2017年7月30日购买了 平安健康的 平安E生保产品。一直都在续保,产品销售的时候,基本告知所有病症都可以赔偿!!!
今年2018年9月27号去广州中山医药大学做了下鼻甲消融和鼻甲骨部分切除手术!(2018年7月8日四川省人民医院MRI检查报告才发现鼻甲肥大的症状)
然后就找平安保险报销,发送了资料以后,在10月份直接对我进行了拒赔。拒赔理由及其奇葩,他们看到我的入院记录上,医生说我经常流鼻涕,然后平安健康就认为我没告知他们,我一直有时不时流鼻涕的症状,对我进行了拒赔。
(同时在2017年2月17日华西医院的检查报告中,明确指明我鼻腔无异常,只有鼻中隔偏曲和鼻窦炎,无鼻甲肥大)
客服人员的解释是:你经常流鼻涕,就算既往病史,虽然你做的鼻甲手术,但是这都是鼻子里面的部位,所以是关联的。我们肯定拒赔!!
第一次拒赔函的截图: 住院责任4 拒赔 2018年11月6日,同时关闭了我的保单,甚至F票都没开具。
我于2018年11月份通过 12378于保监会取的了联系,保监会支持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直接要求平安给予我正面回应
平安公司的人员又开始改口了,说我以前鼻子检查有问题未告知。
我说:我的报保险的问题,并不是我投保前检查出来的问题。如果按照你们这样,那么我们人身上所有器官都关联的了,那都可以不报!!
后于2018年11月20日,又向我发了一份新的拒赔函,直接在拒赔函中歪曲事实,把我在四川省人民医院2018年7月8日的检查日期,修改成2017年7月8日,来进行拒赔。严重违法行为!!!!!!!完全就是流氓行为
第二次拒赔函截图:直接歪曲事实,修改诊断报告的时间!!!!!
感觉现在的保险公司已经无耻到一个境界了,我会继续用法律的力量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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