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通过便民渠道 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时 需要提前面签 昨天,小编发的文章引起很多Cher们的关注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电子眼处理系统升级。3月1日起,当前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记分电子眼的流程会有新调整,要提前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继续通过便民渠道处理。
3月1日后,通过“交管12123”、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蓉e行”等便民渠道,处理有记分的电子眼时,被处理人必须是机动车所有人。
非本车驾驶人通过上述便民渠道处理该车记分的电子眼时,可提前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线上面签,或者前往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
消息发出后,老司机们都慌了 纷纷在私信小编 :以后该咋整哦 ↓↓↓ 老公的车,自己需要面签吗? 父母的车,他们没驾照产生的记分该怎样处理? 公司的车又该咋办? …… 广大车友关心的问题,咨询了成都市交管局民警 对此做出了解答
一辆车最多同时绑定4个驾驶证 那是不是随便绑定多少都可以呢?当然不可能。 面签绑定的数量是有限制的: 一个人最多只能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辆; 一辆车也最多也只能同时绑定3个其他人的驾驶证; 一个人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 如此说来,加上车主本人,一辆车最多可同时绑定4个驾驶证。 这里再强调一次,一个人最多同时绑定3辆其他人的车,如果想帮其他车,必须先解绑再绑定,历史累计绑定其他人的车不能超过5辆。某些网友想的无限解绑再绑定,是行不通的。 车是父母名下的,但他们没驾照,一直是子女在开,今后处理电子眼记分违章子女需要线下面签吗? 民警解读称,根据规定,处理非本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时,允许互联网用户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绑定一台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如果只绑定一台非本人的车,可通过网络面签,不用跑线下。但同时,不想面签的,也可前往交警分局现场处理。”
处理公司的车该怎么办? 民警介绍,公司的车或者租车,在处理电子眼记分时,以前可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处理。但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面签成功绑定前发生的电子眼记分,能帮他人处理吗? 据了解,例如是3月5日这天面签绑定成功的,只能处理3月5日以后发生的记分电子眼违法,不能处理绑定之前,所以面签要提前哦。
如何面签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 只有通过以下途径实名绑定后,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1、“交管12123”手机App 第一步:下载“交管12123”APP,根据提示进行注册。
第二步:完成注册后,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 绑定时要注意自己名下是否登记有机动车,再按照提示选择。
之后,在进行网上面签时,要提交资料、手机验证、绑定机动车,一定得提交清晰的“本人手持身份证明”、“车主手持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绑定的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同框照片”,上述三个图片千万不能错哦。
需要注意的是拍摄的图片必须清晰,人物头像及证件信息能准确辨认。 本人手持身份证明
车主手持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绑定的机动车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同框照片
第三步:审核 审核通过的,系统自动将审核结果通过短信、交管12123手机 App告知申请用户。 要注意的是,“交管12123”只能绑定一台非本人名下的车辆 且只能处理绑定日期以后的电子眼违法记录。绑定非本人机动车时一定不能用车主本人用户登陆
2、通过交警处罚窗口 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018驾驶证销分新规,各位Cher们你们都明白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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