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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17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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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移动
=====过程:
15楼房东,清水房出租
14楼房主,装修时把阳台和客厅合并,并将15阳台地漏管割除后用泡沫胶封住管道。事先和15楼房东电话协商过。
15楼租客,入住后,在简易装修时用水冲洗阳台灰尘,发现地漏不下水,就用细铁丝捅了捅,水下去了。
=====问题:
15楼租客,这水自然全进了14楼客厅。
如何赔偿14楼损失?
=====争议:
14楼房主,要求15楼租客赔偿损失若干(不论是多是少),因为是15楼租客弄的水。
15楼租客,使用地漏是租客的基本权益,房东没有提及堵漏,且捅地漏是常规做法,没有暴力。
15楼房东,与我无关,水不是我弄的,堵也不是我捅的,管子也不是我割的。时间久了也记不清14楼当年电话内容(只堵、不割吧)
=====讨论:
你说,哪个的责任?该哪个陪起?
忘记说:狗年旺财 狗年旺财 狗年旺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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