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根据省环境监测总站和省气象台会商研判,受不利污染条件影响,1月19日至23日,我省盆地可能出现一次较长时间的污染过程,污染区域将主要集中在盆地西部、南部部分城市和东北部局部城市。
成都平原、川南城市及川东北达州市可能出现持续重度污染。
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根据1月18日天气潜势预报,预计20日起我市PM2.5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大于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决定于2018年1月20日零时起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橙色预警启动后 机动车尾号限行要求与黄色预警相同 即限行区域为绕城内区域 时间为工作日的6∶00至22∶00时段
划重点:不过,20-21日为周末,不限行,因此限行范围扩面从22日(下周一)起实行。 此外,为鼓励市民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减少私家车使用、减少尾气排放,橙色预警启动后,增加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 20日零时起,绕城高速内区域 (含部分站点在G4201环线以内的线路) 持天府通卡乘坐公交免费 持天府通卡乘坐地铁8折优惠
橙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18年1月20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1、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2、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3、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4、全天24小时禁止过境重型载货车在绕城高速公路G4201(含)以内区域道路上行驶。
交警提醒 一、1月19日为星期五,仍然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2、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3、工作日的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 二、1月20日为星期六,正式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当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当天24小时禁止过境重型载货车在绕城高速公路G4201(含)以内区域道路上行驶。 为督促各项减排措施落到实处,成都市环境保护督察办将继续进行专项督查。据介绍,1月8日至1月14日,成都市环保督察办组织对锦江区、金牛区、成华区、双流区、高新区、温江区、新都区、简阳市、邛崃市、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等12个区(市)县进行了大气专项督察,共计督察点位85个,发现问题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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