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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跟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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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行为规范
(一)任何未经成都吃喝玩乐网(下称“网站”)许可的广告帖文,版主及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有权进行关闭、警告、屏蔽、删除、禁言等操作。
(二)营销账号被禁止后将不再解封。帖文被删除的,将被扣除双倍积分(CHB)。
(三)以下情况将有可能被视为广告性质帖文:
1.带有外部链接的;
2.带有QQ号码或QQ群号、微信二维码、微信群二维码的;
3.带有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等信息的;
4.带有宣传公司、机构、产品等营销导向内容的;
5.带有成都吃喝玩乐网内部链接但链接指向的内容中含有以上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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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破坏社区公共秩序、违反社区其他管理规定的帖子,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进行删除/关闭/下沉等操作,并有权对该用户进行禁止访问、禁言操作;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扰乱、破坏社区公共秩序:
1.同一ID在社区版块内重复发表同一或相似主题、同一或相似内容的帖文;
2.同一ID在同一个版块内进行刷屏活动或蓄意批量顶起旧贴;
3.相类似ID对同一网友连续评分,影响网友浏览体验、扰乱论坛正常秩序的行为。
4.在前一帖文尚未被删除、关闭(不影响正常回复)的情况下,就该同一问题、事件不停地发表新帖文的;
5.发生纠纷后,发帖聚众或怂恿他人发帖攻击和寻衅闹事、打击报复的;拉帮结派、注册马甲账号唱双簧、谩骂、攻击行为的;
6.屡次在版内发表与主题无关、蓄意灌水的帖文;
7.其他影响网友浏览体验、扰乱论坛正常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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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争议、争吵性及不宜公开继续讨论的帖文,以及带有诋毁、谩骂、辱骂、恶意挑衅骚扰及变相人身攻击性质的帖文,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关闭、压帖、删除、移交处理,并有权对该用户进行警告、禁止发布、禁止访问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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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证实为商家马甲(马甲是指受不特定的商家委托,以普通网友名义宣传该商家的产品或服务,或宣传、炒作该商家的网友),并出现以下情况的:
(1)在其他网友的需求帖子中以网友身份推荐某个公司或者某种产品
(2)以网友身份发主题帖晒产品或者推荐某个公司,诱导其他网友发站内信索取商家信息;
8.屡次发生禁止发布帖文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