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1-12-15 16: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电信
案例分析:
曾女生于2018年2月与房地产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70%的首付款。当时约定交房日期是2020年11月份,但至今房屋未完工。现在她该怎样维权。
对此,小编分享的态度是:目前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各地出现烂尾楼。遇到此种情况,建议您联合其他业主,向相关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提起诉讼。
所谓的烂尾楼,是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却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此外,因为产权发生纠纷、或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停工的项目,也算作烂尾楼。
如果一不小心遭遇了烂尾楼,首先要做的是学会“自救”,通过法律等手段尽可能保障自身的权益。↓↓↓
首先,如果所购买的楼盘只是存在“烂尾”可能(即开发商并没有明确表示将放弃工程的建设),可以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措到资金,完成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其次,若是开发商因为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不可轻易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将房子退还开发商。因为一旦退房,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就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购房者和发展商之间的关系,将由买卖关系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假如发展商最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布破产,其资产被法院拍卖,而根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根据破产法规定,因要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产生的债务可以优先得以清偿),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容易得到发展商的补偿款(特别是销售者已经通过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并且经过了房屋预售备案获得了房屋的准物权)。
最后,若决定要起诉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齐心一致。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并且获得胜诉、得到赔偿,而有的业主因为等待发展商完工没有及时起诉,可能最终就得不到赔偿。
|
友情提示:发言及回复仅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