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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0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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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联通
这个事情,我只是一个单纯的知情者。不要问我从何而知,你可以猜。
但为了更有述说的快感,恕我冒昧,冒充一下真正的主角,以第一人称进行叙述。这样一来,在移情效用之下,也许在我身上也会发生点什么。期待,并惶恐着。
下面,我要开始开始了,从下一段开始,“我”字出现的时候,就不再是我了,与自我本我超我皆无关系,“我”即他人。另一点尚需提请各位谅解的是,此故事是看不到大结局。因为,一切尚在发生着。
任何人都不知道,我其实有着强烈的自毁倾向(我知道,笑)。每个认识的人,熟悉或者不那么熟悉,对我有着出奇一致的共同印象:温文尔雅,沉静谦和。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呵呵。有阳光的地方,必然会生长出阴影。我的阴影,浓厚暗沉,以至于我总怀疑,终有一天我会溺死其中。我的影子,也只有我自己方能看到。
(有事要做,待续)
11月16日更新
从何说起呢。头总是疼,思维总是混乱,记忆都是片段。
一切都很好,什么都不少,除了烦恼。所有烦恼,都是自找的。
6月6号那天,天气很好。这天原来叫芒种,代表仲夏正式开始。若在江南,就算梅雨时节了:“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即便名义上仲夏了,这天却不热。我喜欢凉爽点的天气。当然,可能多数人都喜欢凉爽,只是我要极端一点点:相比腋下手心出汗的感觉,我宁可冻得僵手僵脚。
所以这天心情很好。尤其是当我醒来,惊觉凌玲并没有躺在我身边的时候。更尤其是当我忆起,她还有三周才回国的这个事实。
有点莫名高兴。那种感觉吧,就像被判了20年,不,是无期徒刑的劳改犯,突然让你假释三个月出去放风。
躺在床上,随意点开一段音乐。乐库里的音乐都是凌玲设置的,她在家的时候,音乐不断,弦歌不辍。这首好像没听过......管他的,有什么关系。
我点开手机,直接给龚晓玥发了一条短信:天气好,出来玩?
晓玥是我顶头上司的女人。准确得说,是他老婆。如果要追溯更深远一点的历史的话,她在成为他的女人之前,其实是我的女人。
这里并不存在横刀夺爱的情仇故事,只有一个值得尊敬的接盘侠。
晓玥是一个具有非凡魅力的女人。她身上有一种特殊的引力,无论同性还是异性,都能够清晰感应。即便是现在,当我闭上眼睛,让她那充满肉欲的胴体,床榻之上的靡靡之音,出现在我的眼前耳边,我的指尖便会清晰记起划过她柔软腰肢、结实大腿以及坚挺胸部的真实触感。心就忍不住过电一般的颤抖。
这也是为什么她总让我欲罢不能的原因。
晓玥很快会过一条短信:“这两天有点不方便。要不我们去看电影,速度与激情7?”
看你妹。我没有理她。随即把那条“天气好,出来玩?”的短信,转发给了菲菲。
11月23日更新
我是很尊重女性的。至少我自己这样认为。比如,贾宝玉关于“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的蠢话,我同意。又比如,我从不勉强女士做blow job。
而与菲菲的纠缠,恰恰始于一场稀里糊涂的blow job。
菲菲是一个非常出众的女人。就是说,当她从节日的春熙路中山广场街头走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你能够很轻易把她和其他人区别开来。衣袂如雪,长发飘飘,明眸皓齿,出水芙蓉。关键是她长得高,比大多数四川男人都要高,可以做模特了。
我们其实认识很早,她算是我的师妹,但并非同一个导师。这样出众的女子,自然常常听到周围人的议论八卦。那时我自认逼格很高,一心追求的是诗和远方,自然不屑与一干庸众同流,对于那些众星捧月般的女子,总是下意识贴上傻白甜的标签,潜意识里是看不上的,自然也不会太过留意。那时候,我正疯狂迷恋着凌玲。
和菲菲平常也偶尔接触,对她的印象倒还过得去:细心,有点想表现,似乎还有点敏感,爱脸红。据说她一直没有耍朋友,让一众屌丝心存不自量力的幻想。再后来,她换了个专业,并有了一个高富帅的男友。当时听到那消息的时候,我笑言,这得是一段被诅咒的恋情吧,咒她男友的没有1000至少也有800。传信那哥们恶狠狠接了一句:操。
和菲菲接触密切起来,是因为一个课题。当时我们都入了一个课题组,一起工作了大半年,期间一起调研一起实验一起辩论一起写作,对她的映像倒是越来越好。觉得这姑娘很积极很认真啊。可一看到她认真的瞪大眼睛我就忍不住要发笑,我一笑她脸就红,然后就发恼。工作进度也因此常常被打断。她其实是很聪明的,当然了,以她的自身条件,如果不是很聪明,完全没必要读那么多书。但怎么说呢,她的那种聪明,和凌玲的聪明,不在一个层面上。可能这样描述不太准确,更好的描述应该是不在一个维度上。如果真要比较她俩的话,也许在智商上并没有什么大的差异,但凌玲的思维明显更多的维度。如果菲菲的思想是二维的,凌玲的便是立体的三维;如果菲菲是三维,凌玲便是动态的思维;如果菲菲是思维,凌玲便是无知的五维、六维、七维。倒不是说谁比谁高级,就是,感觉不一样。
和菲菲的关系发生突破性进展是在课题的庆功会上。那确实是一项重大课题,取得了很好的成果,老大非常满意,特许举办庆功会,定了最好的酒店,多位大牛都到场。老大发表了热情洋溢振奋人心的致辞,并要求大家开怀畅饮不醉不归。于是,后面的宴会上,酗酒成为一大主题。一众屌丝们未有抱得美人归的机会,能与女神喝上一杯,自然也激动不已,于是菲菲身边到是排起了敬酒的长龙。恰好那天她的高富帅男友并不在,没人帮她挡酒,着实被灌了不少。我由于身体原因,那天倒是滴酒未沾。宴会结束时,菲菲脸上红霞绚烂,路也走得是一脚深一脚浅。一众屌丝为抢送她的机会,争得不亦乐乎。最后还是老大发话,说沈晋没喝酒,又顺路,干脆就送菲菲回家吧。于是我便得了这美差,羡煞众屌丝了。
其时已是深秋,物候变冷。这丫头喝得不少偏偏还要大开车窗,让我有点头痛,哄了一阵才作罢。到她家下去外路边停下。浣花溪水,冷月融融。又说忘带钥匙,打了一通电话,说得在车上等。反正凌玲在外地考察,我正好也没事,有美同车,何乐不为?等就等吧。
我低头给凌玲发短信,一时间暗香涌动,却是菲菲扑了上来。
她整个身子就那样压了上来,红唇抵在我嘴上,有葡萄酒的果香,有少女身上的幽香。她一双手在我背上狠命的抓,一条滑腻甜蜜的舌头也不由分说抢到我的口中。
纵然是我这样的君子,也不能免俗,硬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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