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2 09:38| 发布者: 吃喝小编编 |来自: 天府早报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审议,“全面两孩”有望落地
昨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京召开,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在会上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
草案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对允许再生育子女的情形制定具体办法,草案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关于调整完善奖励保障等计划生育配套制度,一方面修改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另一方面是根据事实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同时根据生育政策的调整,配套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删除夫妻应当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等带有强烈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还明确规定,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草案并列明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相应法律责任。根据草案,未经批准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胚胎,实施代孕等行为将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吊销执业证书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根据草案内容,如果本次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全面两孩将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生不生二孩?5个法律问题要先弄明白
其实,生二孩不仅是家庭问题,也是社会和法律问题。草案正在审议,其中的法律问题不得不关注。你要是还没拿定主意,不妨读一下法律草案,先把几个问题弄明白。
◎何时开始实施?拟于明年1月1日
10月份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政策何时落地?很多人都在问,担心“抢跑”或违规。
按照草案中的说法,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行。这也就是说,如果草案在此次人大常委会上获得通过,这意味着,2016年1月日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如何延长产假?各地自行立法确定
生了二孩,产假是否会延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这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政策,将来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生育假都会延长。至于到底能延长多少,就要看各地的规定了。草案通过后,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修改相关法规,然后才能实施,这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取消独生奖励?“老人老办法”
草案修改了与二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比如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将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退出历史舞台,也不会再发放奖励费。
但是取消奖励并非一刀切,而是采取“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在修正案实施之前按规定享受的,还会继续享受。比如,一个家庭有独生子女且未满18周岁的,父母仍可以继续领取独生子女奖励费。
◎催热辅助生殖?过程需要审批
据媒体报道,全面二孩政策催热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有的人甚至出国做试管婴儿。“冻卵”、“代孕”等字眼也时常出现在网络中。
草案中明确规定,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批准,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
◎不再强制避孕?可自主选择节育措施
随着生育政策调整,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也进行改革。现行法律中规定,“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此次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国家卫计委主任李斌说,草案中删除了原本带有强制服务色彩的内容,规定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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