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8 11:31| 发布者: 吃喝小编编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
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一、经研究决定,自 2018年 1 月 1 日零时起,停止征收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二、已缴纳2018年及以后年度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的机动车所有人,按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处《关于办理成都市“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退费的通知》办理退费。
三、2018年1月1日零时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籍的川A、原川O牌号和外籍常驻本市的机动车所有人,应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2017年及以前年度的“五路一桥”车辆通行费。
四、本通告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