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海 发表于 2025-3-19 23:29

讨论一个三人结伴骑行游玩,遇到突出井盖导致控制不好发生双自行车事故,受伤误工赔偿责任划分?

今天邻居群中有个意思的问题,A B C三人是邻居,在邻居群中经常互动,三人在群聊中结伴骑行游玩,其中A遇到 非机动车道的突出井盖导致控制不好,A的车直接撞向B 的自行车,发生B和C双自行车事故,然后B受伤休息一个月,导致受伤检查治疗,误工等各种损失,现在B 找 A要求全额报销治疗检查费用加误工8w多人民 币。B 的税后收入大概是1.2w人民币。这个赔偿到底该怎么赔,这种自带风险自发参与的活动责任划分? B 准备 所有的检查凭证开支,后面还报警找交警调视频划分了责任就是A 的全责。现在,B 认为A 就该赔他这么多。A认为 我陪着做完各种治疗和检查和康复,还每天给你熬汤做饭。主要是擦伤,因为医院都不接受B住院治疗。但是B 在这个月休息中,一头晕就去医院做脑部 CT 检查,导致检查费用很多。并且结伴骑游,没人经营获利,也没人强迫你参加,并且也不是故意而已,按照自带风险活动,A在完成必要的前期的治疗费用4000多承担后,还另外赔付了4000人民币作为补偿,A 认为自己没有更多的责任赔这么多钱。A 也不认可 B 做这么多后期的检查,所以后期的检查脑部CT的费用是B 自己掏的,反正后面的各种费用,加上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 ,B 主张A赔付8w多。现在问题来了,这种过度检查,后期的各种费用到底怎么赔偿,法院会怎么支持这些费用呢?

不违规,出烂奔四电脑一台不带显示器 价格看着给。

jele 发表于 2025-3-20 01:25

就按交通事故处理呗

77fox 发表于 2025-3-20 06:27

让交警来判断

名字写在哪里 发表于 2025-3-20 06:36

这时候B不怕一个月内CT照太多了?过年前见到个交通事故,伤者手掌骨折,全责那方前期支出9000,估计也就是这么多了,不然就只有走法律途径起诉。反正B都狮子大开口了,管他啥邻居、骑友关系,就直接走法律途径吧,该多少是多少,不过调解尤其是起诉庭审的时候,千万不要缺席。

419216363 发表于 2025-3-20 07:48



一、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
1.        过错责任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交警已认定A全责,说明A存在操作不当的过失(如未注意井盖风险),需对B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自甘风险原则的例外
《民法典》第1176条规定,自愿参加风险活动者一般需自担风险,但若其他参与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免责。本案中,A的“全责”认定表明其行为可能构成重大过失(如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因此自甘风险原则不适用,A仍需赔偿。

二、赔偿范围的司法认定
1.        医疗费用
•        必要费用:与事故直接相关的初期治疗费用(如4000元)应全额赔偿。
•        争议费用:B后续多次脑部CT等检查,需结合医疗记录判断必要性。若医院未建议或检查与擦伤无直接关联,法院可能认定其为过度检查,不予支持。
•        举证责任:B需证明检查的合理性(如医嘱、伤情描述),否则需自行承担部分费用。
2.        误工费
•        计算标准:以实际减少收入为准(税后1.2万元/月),需提供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纳税记录)及医院出具的休息证明(需明确建议休息时长)。
•        争议点:若B实际伤情与休息时长不符(如轻微擦伤却主张一个月误工),A可申请司法鉴定,法院可能按合理期限调整误工费。
3.        护理费与营养费
•        需医疗机构出具明确需要护理或加强营养的证明,否则法院通常不予支持。
4.        精神损害赔偿
•        本案中B伤情较轻(未住院),一般难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三、法院可能的判决倾向
1.        支持部分:
•        初期合理医疗费用(4000元已支付);
•        合理误工费(按1个月计算约1.2万元);
•        其他必要费用(如交通费、实际产生的护理费,若有证据支持)。
2.        可能驳回或调减部分:
•        过度检查费用(如重复脑部CT);
•        缺乏依据的护理费、营养费;
•        超出合理范围的误工时长主张。
3.        协商与既往支付:
•        A已支付的4000元补偿可能被视为自愿补偿,但法院会在总赔偿额中扣除已支付部分。
预估赔偿总额:可能在1.5万至3万元之间,显著低于B主张的8万元。

四、实务建议
1.        对A的建议:
•        收集证据反驳过度检查(如咨询第三方医疗机构意见);
•        申请法院对B的伤情及检查必要性进行司法鉴定;
•        强调自发活动的风险共担属性,争取减轻责任(但需结合全责认定谨慎主张)。
2.        对B的建议:
•        完善医疗必要性证据(如补充医嘱说明检查原因);
•        提供完整的收入证明和误工依据。
3.        调解优先:
双方可考虑在法院主持下调解,避免诉讼成本,达成折中方案。

结论
法院将依据“必要性”和“合理性”原则,在A全责基础上,支持与事故直接相关且符合诊疗规范的赔偿项目,但会剔除过度或不合理支出。A最终赔偿金额可能远低于B主张的8万元,建议双方通过专业法律咨询或调解解决争议。

张火药 发表于 2025-3-20 07:58

闭口不谈市政责任。

xiayu6186 发表于 2025-3-20 08:28

卖房子走人

东之万艳 发表于 2025-3-20 08:44

这就是个交通事故问题,跟自发活动没关系了吧

晨海 发表于 2025-3-20 10:46

这个交通事故不能和结伴出游这个事情分离开谈赔偿。就好比大家参加足球运动,发生合理的冲撞,比如就是犯规导致球星职业生涯结束,难道要赔球星损失。

单独 割裂 从交通事故谈赔偿,我个人觉得是不稳妥的,其实主要判断哪个只有擦伤,医院都不接受住院治疗的请客,导致治疗费用的多少到底多少是合理的。

名字写在哪里 发表于 2025-3-20 10:54

结伴出行之前,是有人发起,还是单纯的三个人说到一起,就去骑车了?非机动车道上面,井盖要是高出路面很多,还可以找井盖方的责任。A不愿意继续赔偿,就喊对方走法律程序起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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