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Esquire 发表于 2021-8-7 21:40

liumian 发表于 2021-8-7 21:38
是不是那种2015年执业,2017年就是“资深”的那种“资深”

你可以选择2017年执业的十多年经验资深律师哦。祝你们终身深度合作

liumian 发表于 2021-8-7 21:47

LiuEsquire 发表于 2021-8-7 21:50

liumian 发表于 2021-8-7 21:47
“执业”和“从业”不是一个概念,“从业”和“参加工作”也不是一个概念
话说2017年执业2021年宣称“资 ...

其实判断办法很简单啊,看成功案例。法官门槛还是可以的,法官觉得好才是真的好。

LiuEsquire 发表于 2021-8-7 21:54

虽然道理是那个道理,但是确实情人眼里出西施,就看哪个律师顺眼,也是不违法的。

法律人猪丫丫 发表于 2021-8-7 21:55

半路遇上个人肉ETC

liumian 发表于 2021-8-7 21:59

s月 发表于 2021-8-7 22:01

liumian 发表于 2021-8-7 21:36
普法?就你?
就你这个遣词造句的语文水平,还要“共同维护专业形象”?
就你这颠三倒四的逻辑思维水准, ...

所以你是在性别歧视咯,觉得是女生好欺负对不对,搁这儿胡搅蛮缠,其他帖子里有没有这么尽力维护呀

LiuEsquire 发表于 2021-8-7 22:02

liumian 发表于 2021-8-7 21:59
幸存者偏差……
这个就跟国内的基金经理从来不会把他失败的案例算入他的组合当中一个道理
当然,有成功案 ...

最高法的官方网上有,而且很多案子不止一个法官的,二审再审还有其他法官看。哪些判决上网哪些不上还是法院定,一般律师也控制不了。
当然,如果张律师能够控制的了这个,比如说和法院打招呼只上自己赢的输的不让上,那这个就太厉害了,哈哈哈。。。

聚贤张律师 发表于 2021-8-7 22:05

你们都忘了一个基本点,我们在这个论坛,并不是为了拉业务,更不是网上求打赏这个是根本区别。有咨询可以找练律师。本帖出现所有律师均无意要在此论坛分一杯羹,更不会众筹旅游写小作文讨赏。力顶老菜的也有个人选择的自由乃至信仰的自由,关其言确实和老蔡体现了思维文风的高度一致,人以群分,愿意信老菜自然是个人权利,无可辩论。

liumian 发表于 2021-8-7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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